勞保局公告辦理「108年度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事宜

 

勞保局發布日期:2019-01-10

主旨:公告辦理「108年度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事宜。

依據: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辦法第2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受檢作業種類: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列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種類全部納入受檢。

二、代號及作業種類: 01 高溫作業。 02 噪音超過85分貝作業。 03 游離輻射作業。 04 異常氣壓作業。 05 鉛作業。 06 四烷基鉛作業。 07 1,1,2,2-四氯乙烷作業。 08 四氯化碳作業。 09 二硫化碳作業。 10 三、四氯乙烯作業。 11 二甲基甲醯胺作業。 12 正己烷作業。 13 聯苯胺、4-胺基聯苯、4-硝基聯苯、β-萘胺、二氯聯苯胺、α-萘胺等及其鹽類作業。 14 鈹及其化合物作業。 15 氯乙烯作業。 16 苯作業。 17 2,4-二異氰酸甲苯或2,6-二異氰酸甲苯、4,4-二異氰酸二苯甲烷、二異氰酸異佛爾酮作業。 18 石綿作業。 19 砷及其化合物作業。 20 錳及其化合物作業(一氧化錳及三氧化錳除外)。 21 黃磷作業。 22 聯吡啶或巴拉刈作業。 23 粉塵作業。 24 鉻酸及其鹽類、重鉻酸及其鹽類作業。 25 鎘及其化合物作業。 26 鎳及其化合物作業。 27 乙基汞化合物、汞及其無機化合物作業。 28 溴丙烷作業。 29 1,3-丁二烯作業。 30 甲醛作業。 31 銦及其化合物作業。

三、申請檢查之資格:

(一)被保險人(含在職業工會加保者)為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之前列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

(二)合於上述規定之被保險人最近加保年資至本局受理申請日止連續滿1年者,每年度得申請本項檢查1次。

四、申請檢查應備之書件: 投保單位應檢附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及申請名冊新式書表暨相關應備書件請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依據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規定,已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並將監測紀錄通報至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及暴露危害管理網路登錄系統者,免附作業環境監測紀錄。

(二)依法無須實施勞工作業環境監測者,應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或詳述勞工作業內容、場所、時間等資料。

(三)職業工會被保險人應加填「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經歷報告書(職業工會被保險人適用)」或「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經歷切結書(職業工會被保險人適用)」。

相關申請書表及相關訊息,可上勞保局網頁查詢。

資料來源:勞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