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0206花蓮震災 勞保局啟動協助措施

花蓮地區日前發生芮氏規模6.0地震,造成嚴重災情,為協助受災民眾,勞保局配合「災害防救法」規定,針對災區因災害致家庭經濟有嚴重損失的勞保、就保、農保及國保被保險人,將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送受災名冊主動比對,給予6個月的保險費補助,民眾不需提出申請。

此外,「災害防救法」提供勞保被保險人傷病給付,優於勞保傷病給付,於災區因天然災害導致傷病而不能工作,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自不能工作當日起即予照顧,放寬受理核發其治療當日起之傷病給付申請,且普通傷病給付門診治療即可請領。

另有關勞保局提供之各項補助及其他權宜措施詳見下表:

資訊來源:勞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