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約定使用他人農地者,如何參加農保?

 

A:口頭約定使用他人農地者,如何參加農保?

Q:小丁從農業學校畢業後,擁有從事農業生產的熱誠與技術,囿於家中沒有農地,徵求鄰居阿仁伯的同意,在阿仁伯的農地上實際從事耕作,但是阿仁伯不願意和小丁簽訂書面承租契約,以致小丁無法以佃農身分參加農保,小丁該如何參加農保呢?

A:107年3月16日起,無租約但實際耕作者可納為農保加保對象: 「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以下簡稱農審辦法)於107年3月14日修正發布(107年3月16日施行),新增無法取得書面租賃契約而以口頭約定方式使用他人農地之實際耕作者為納保對象,得以參加農保

無租約但實際耕作者如取得農業改良場核發之從農工作證明,可以申請參加農保 像小丁這種無法取得書面承租契約之實際耕作者,可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之「實際耕作者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認定要點」規定,先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各區農業改良場申請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證明文件(初次申請須為65歲以下),經改良場會同農業用地坐落所在地農會、鄉(鎮、市、區)公所及農委會農糧署各區分署,派員辦理現地勘查,確認申請者確實具備實際耕作者之資格條件,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核發從農工作證明。若取得從農證明文件即可持該證明及相關資料,依農審辦法規定,親自向戶籍所在地的基層農會申請加保,經農會審查通過,就可以參加農保了。

無租約之實際耕作者參加農保須注意事項:

  1. 實際耕作者申請參加農保,須以未具有自耕農及佃農加保之資格條件為限。
  2. 實際耕作者參加農保後,如未取得有效之實際從農證明文件,或其加保之農業用地,經所有權人以書面向農會主張被保險人無合法使用權利,就不得繼續參加農保了。

 

資料來源:東方報